【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】115-1學期《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》與《培力英檢測驗獎勵要點》受理公告

📌115-1學期開放收件時間為2026年10月5日(星期一)至11月6日(星期五)

📌逾期送件一律不受理,故請同學們多加注意收件時間。

📌EMI中心保有獎勵要點收件的修正、暫停、或解釋之最終權利。

📌本獎勵金於在學期間以領取一次為限(詳細規定可參閱下方獎勵要點),申請人應擔保所具領資格及檢附資料均真實無訛。

  1. 民事與行政責任:若隱瞞已領取事實或提供虛偽不實資料重複申請,經查證屬實者,主辦單位得撤銷或廢止原獎勵處分,並依民法第 179 條(不當得利)追繳已發還之獎勵金。

  2. 刑事責任:意圖不法所有,以詐術使主辦單位陷於錯誤而核發獎勵金者,可能觸犯刑法第 339 條(詐欺罪);若於申請書切結不實,另涉犯刑法第 214 條(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)第 210 條/216 條(偽造私文書罪),主辦單位將移送司法機關究辦。

📢相關規章表單下載:

1.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申請表

2.學生參與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勵要點申請表

3.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

4.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勵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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